| 发布部门 |
财务处 |
发布时间 |
2014-11-19 |
| 通知标题 |
关于年终进行往来款项清理的通知 |
| 通知类别 |
校内通知 |
| 通知内容 |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苏财预[2014]88号)要求,切实“加强暂付款、暂存款管理”,“2014年暂付款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以上,暂存款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现就我校年终往来款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暂付款项
请通知本单位教职工登录学校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借款内有未结清的借款信息,请于2014年12月25日之前到财务处结报中心或有关财务办公室办理结账还款手续。确因情况特殊暂时不能结清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就结清期限做出承诺,经学院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确认。未书面说明情况和做出承诺的,将按规定从借款人个人收入中扣取所借款项;承诺期满仍未结清的,自次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
二、全面清理暂存款项
各单位要逐一分析清理出国人员保证金、设备质量保证金等。
各单位和科研老师要及时办理外来款项认领手续,对2014年12月25日仍未认领的暂存款项,财务处将按规定处理。
财务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