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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文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扬州大学文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1第四学年秋学期第5-8周(2015.10.8-2015.10.28),指导教师提交论文选题,办公室汇总打印,学院审批。

  2第四学年秋学期第9周(2015.11.3-2015.11.8),论文双选工作结束。

  3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0-11周(2015.11.9-2015.11.20),公布学生的论文选题,指导教师下达每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

  4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2-18周(2015.11.23-2016.1.8),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开题的资料准备工作,每个学生在开题之前必须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具体阐明研读了哪些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自己的思考和想法。

  5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8-19周(2016.1.8-2016.1.15),集中开题。指导教师集中听取学生开题报告。通过以后,老师签写开题报告,学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6第四学年春学期第4-5周(2016.3.17-2016.3.25)集中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学生必须到校,并携带已完成论文的纸质文本;老师必须与学生见面进行指导交流。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写作大纲要求进行写作;是否已经完成60%的篇幅;提出下一步的写作建议和要求。

  已经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可以开始下一步写作;没有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同学必须每天有2个小时在规定的教室内进行论文写作,期间按照上课规定进行考勤,直到写出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初稿。

  如果学生对开题报告中的写作提纲有所调整,必须预先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但中期检查的时候,其论文完成量依然不能低于全部论文的60%

  7第四学年春学期第8-9周(2016.4.13-2016.4.22),论文终期检查。将毕业论文完成稿提交指导教师审定认可。

  8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1-14周(2016.5.4-2016.5.24),论文定稿。学生规范论文格式,将符合格式规定的定稿论文打印三份交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完成论文的审阅工作,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审教师开始论文评审,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评阅人意见表》。

  9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4-16周(2016.5.25-2016.6.8),论文答辩工作。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表》。

  答辩结束后,学生的论文装订成册,各班级集中将论文一份、电子文档一份交院办公室。(论文的装订顺序为:论文、题目申报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审阅意见表、评阅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答辩小组按名额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10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6-17周(2016.6.8-2016.6.14),论文答辩委员会最终审查、评定论文成绩。

  11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7-18周(2016.6.15-2016.6.20),汇总报送毕业论文成绩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12《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见扬州大学文学院网页。

  

 

                   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七日

注:此日程仅供参考,以教务处最终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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