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具体内容参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月13日之前提交《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3份、成果原件2份(含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至院办禹老师处。
附件1: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附件2:申报表
院办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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