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学年秋学期第9-10周(2016.10.24-2016.11.6),指导教师提交论文选题,学院审批。
2.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1-12周(2016.11.7-2016.11.20),安排毕业论文指导系列讲座;开放论文管理系统,师生双选。
3.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3周(2016.11.21-2016.11.27),公布学生的论文选题,指导教师下达每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
4.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4-18周(2016.11.28-2017.1.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写作论文开题报告。在老师的指导下做好开题的资料准备工作。每个学生在开题之前必须写出一篇规定字数的文献综述。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具体阐明研读了哪些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自己的思考和想法。
5.第四学年秋学期第19-20周(2017.1.2-2017.1.13),集中开题。指导老师集中听取学生开题报告。通过以后,老师签写开题报告,学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6.第四学年春学期第4-5周(2017.3.13-2017.3.26)集中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学生必须到校,并携带已完成论文的纸质文本;老师必须与学生见面进行指导交流。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写作大纲要求进行写作;是否已经完成60%的篇幅;提出下一步的写作建议和要求。
已经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可以开始下一步写作;没有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同学必须每天有2个小时在规定的教室内进行论文写作,期间按照上课规定进行考勤,直到写出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初稿。
如果学生对开题报告中的写作提纲有所调整,必须预先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取得指导老师的同意;但中期检查的时候,其论文完成量依然不能低于全部论文的50%。
7.第四学年春学期第8-9周(2017.4.10-2017.4.23),论文终期检查。将毕业论文完成稿提交指导老师审定认可。
8.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0-12周(2017.4.24-2017.5.14),论文定稿。学生规范论文格式,将符合格式规定的定稿论文打印三份交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完成论文的评阅工作,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审教师开始论文评审,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评阅人意见表》。
9.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3-14周(2017.5.15-2017.5.28),论文答辩工作。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表》。
答辩结束后,学生的论文装订成册,各班级集中将论文一份、电子文档一份交院办公室。(论文的装订顺序为: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老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答辩小组按名额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10.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5周(2017.5.29-2017.6.4),论文答辩委员会最终审查、评定论文成绩。
11.第四学年春学期第16周(2017.6.5-2017.6.11),汇总报送毕业论文成绩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