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填写《扬州大学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各教研室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于1月2日前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报学院, 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将考核表送至院办。
有关注意事项:
1.为加强教职工师德考核,今年对有关表格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请注意从附件中下载最新表格。
2.考核表格中“本人意见”栏目在学院公示后,如本人无异议请填写“同意”,并签字,日期请空着,由学校统一填写。表格中“备注”栏目由学校填写。考核表进入个人档案,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需重新填写并提交。
3.研究院科研人员考核按照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文件执行,其考核表所在单位填写“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
4.学院“双肩挑”人员只填写专任教师考核表和专任教师考核名册。
5.专任教师考核表中“实际完成工作量”是指全年教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用数字表达,保留小数点后1位;“完成分项比例”是指对照标准,教学、科研和公共事务分别完成的比例;“总完成比例”是指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折算后与总量对比完成的比例。工作量完成比例请按照百分比填写,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完成的工作量高于100%,请按实际完成比例填写。
6.考核等次请注意没有良好,教研室主任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扬州大学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表(专任教师).doc
扬州大学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表(非专任教师).doc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工作量核算办法.doc
院办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