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19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
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
请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21579538@qq.com,联系人:沈思雅,联系电话:15861374150。以上材料纸质文本报送时间将根据学校开学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xlsx
附件3: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doc
院办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