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6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立项教改课题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教改研究课题取得实效,学校决定开展校教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和事项参见附件。
请各课题主持人填写《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于2016年11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院办陆老师处,有阶段性成果的也一并提交;电子材料发送至1351550520@qq.com。
院办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1:校关于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6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