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四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和第二、三批通识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位老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职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扬大教务〔2017〕24号),学校现开展第四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建设和第二、三批通识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四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
相关要求见学校通知(附件1)。通识核心课程参照《扬州大学通识核心课程清单》(附件2)设计。通识非核心课程自行拟订课程名称。学校在第四批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中开设“中国系列”选修课程模块,校通识教育委员会委员根据课程的设计内容和实施形式确定课程为核心课程或非核心课程。
请拟申报校第四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的老师于5月8日前提交《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教学大纲、教案等)一式一份。
2.第二、三批通识课程中期检查
相关要求见学校通知(附件1)。请校第二、三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附件4)的负责人于5月8日前提交《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程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材料、中期检查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luyumei@yzu.edu.cn。联系人:陆玉梅,联系电话:87975504。
附件1:学校关于开展校第四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和第二、三批通识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1:扬州大学通识核心课程清单.docx
附件2-2: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附件3: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申报表.doc
附件4-1:扬州大学第二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立项课程名单.xlsx
附件4-2:扬州大学第三批通识公共选修课立项课程名单.xlsx
附件5:扬州大学通识公共选修课程中期检查表.docx
院办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