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和奖励推荐登记的通知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扬州大学“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奖励办法(修订)》(附件2)和《扬州大学文学院关于本科教学奖励暂行办法》(附件3)文件精神,拟对2019年度本科教学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等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和推荐奖励范围:
(1)2019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第一承担(完成)人在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教学成果类、教学荣誉类、教学竞赛类、学生发表论文类等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和奖励。
(2)2018年度符合奖励范围因未能提供原件没有获得奖励的教学成果。
2.申报校级奖励的论文不需要原件,但必须提供由学校图书馆提供的论文收录证明材料。
3.填报《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和奖励推荐登记表》(附件4)。
4.除了表格中列出的项目外,另外统计以下项目:
(1)研究性教学。奖励条件:提供研究性教学的教学日历和授课方案。
(2)网络课程建设。奖励条件:选课学生人数>15,且学期内添加教学材料数+学生递交作业数>1。
(3)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奖励条件:每学期指导和听课各5次以上,提供指导记录和听课记录。
请于2019年12月17日前将奖励成果证明材料送院办2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21579538@qq.com。联系人:沈思雅,联系电话:15861374150。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转发《扬州大学“互联网 ”“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扬州大学文学院关于本科教学奖励暂行办法.doc
附件4: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和奖励推荐登记表.xlsx
院办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