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5月30日至6月10日进行,详情参见附件1。
一、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在5月28日前完成下列工作:
1.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统一毕业论文题目,保证系统中各附表论文题目与最终定稿论文题目一致,操作方法见《关于调整毕业论文题目的说明》(附件2);
2.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审阅;
3.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评阅。
二、论文答辩后续工作
在6月15日前完成下列工作:
1.答辩后论文如需修改,请督促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修改后的定稿论文及查重报告,保证系统中上传的论文及查重报告为最终定稿版;
2.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答辩成绩(由答辩录入员完成);
3.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答辩小组推荐一篇,被推荐优秀的学生填写优秀论文申报材料(要求参见附件1)。
附件1: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调整毕业论文题目的说明.docx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指导老师使用手册.pdf
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1日